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相关规定,2024年8月2日,我公司组织召开了“石棉县草科鸡产业恢复重建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4.08.02-2024.08.30)。
建设单位: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8228082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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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