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隆镇洗马姑组347号闲置库房7间,面积共977㎡,通水电,带院坝,交通便利,可用于堆放货物、货运、快递、批发市场、开农家乐等使用。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行招租,可单独出租,也可打捆出租,租金面议。
联系电话:15281279589(兰先生)
一、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本次出租标共29处,位于石棉县回隆镇回隆村。
(二)租赁标的现状:空置,具体现状以现场看样为准。
(三)租赁成交后,租赁标的物以实物现状移交为准,且以每1处资产为一个租赁标的分别出租或打捆出租。
(四)租赁用途:使用租赁标的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石棉县城区规划要求。
(五)租赁期限均为1年,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不涨幅,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六)意向承租方在报名之前须前往标的现场进行查看,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承租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以及标的移交。
二、风险提示
(一)本公告对租赁标的物相关面积等数据的描述只作参考,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有关资料,进行现场考察,充分了解标的现状,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意向承租方参与报名则视为其对租赁标的物资产状况、面积、租赁用途限制及其他情况无异议,不影响本次出租及租赁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自行承担竞租成功租赁标的物后所产生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三)意向承租方如需安装设施设备,需自行承担安装所需费用,出租方不予承担。装修时不得拆除房屋内任意一处剪力墙、承重墙,且消防手续需自行办理。
(四)上述资产租金均不包含物业费、停车费、水、电、气等相关费用,如涉及相关费用,承租方须自行承担。
三、承租人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二)承租人承租库房、办公楼用做特定行业(如餐饮、食品生产加工等)需要排放污水、油烟、噪音等污染物,必须按规安装处理设施设备,对排放物进行处理,处理后排放物达到环保相关标准,具备从业相关证照。
四、招租约定
(一)本招租按现状出租,需加装水电气、污水排放等设施的,由租户自行安装。不得有非法经营或交易活动、环保不达标和易燃易爆物品的商业活动,不能用作危险物品的储存仓库。
(二)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房屋安全,对房屋的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租赁年限:本次租期为1年,具体时间段以双方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三)租金收取方式:租金分年度交纳,实行先交后用。
(四)其他约定的具体内容以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石棉县晟丰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0月9日